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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,陕西商洛城管堵饭馆,为征垃圾管理费而引发争议。经舆论热传,7日起了变化:城管收费中心拿到饭店两年的垃圾处理费约四千多元,收费中心主任当场致歉,饭店经理也和气自谦。
 
  顿觉悲从中来。
 
  刚开始,有网友责怪23名城管列队在饭店门口向顾客发放传单示意“这家饭店没交垃圾处理费”,收费中心主任称城管工资与垃圾管理费挂钩,饭店称垃圾费没有正规收取标准和去向名目而不愿交。饭店报警后,2名民警劝退城管。后来,因为媒体介入、网友热议,或引起当地有关领导重视,最终是饭店交钱,收费中心主任道歉。
 
  恕我开个不咸不淡的玩笑:如果老板是有所谓背景的,城管敢不敢去;如果23名不是城管,而是哪怕两三名军人或交警、工商人员,民警能劝退他们,商户是否会报警?
 
  不大不小的悲剧,一味欺负相对弱势群体,特殊事件特殊办,而对法理、社会公平、商户权益、城建责任等并无推动。到底该不该交,该交多少,为什么要交,以后要怎么交,都没有答案。
 
  而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亚力等各色政警界实权人物,腐败曝光前,他们的破坏力何其之大,却备受追捧和保护。而城管素有“骂名”,这批商洛城管该是警务系统之下——类似于制造业代工厂和IT业外包小公司、劳务派遣等“半临时工”角色,地位与酬劳甚至不如那些可能被司机暗称“召唤兽”的交通协警。
 
  他们被迫创新执法,既冒险又迫不得已。只是,我们得承认,那可能是他们这个群体最不擅长和笨拙的方式了——列队发放传单。这是他们的诚意和努力。
 
  说到标准,各地大约都还没有十分健全的分级收费机制。《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建设部、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》(计价格〔2002〕872号)是全国此类规定的最高文件了,但仍不是立法,于是各省各市因不同情况而开展差异化、灵活化或随意性较强的征费。
 
  作为经营性商户中最易产生垃圾行业之一的餐饮店,两年交四千多元也不算太过分。重要的是这件事背后的系统设计,循环流转的东西:在城市建设如环卫等工作中,没有严肃、公平的制度与文化,以挂钩考核等驱动城管人员冲到前线,饭店卖菜给顾客,但饭馆是否缴纳垃圾管理费则是城管们的饭,把矛盾都集中在终端,中间地段缺少良好承接和过度。
 
  被逼和解的饭店,更值得探讨。如果没有城管列队,会不会交,为何不交,如果没有舆论介入,会不会交,为什么,今后怎样打算?
 
  如果是该收的钱,城管完全可以更加理直气壮,根本无需道歉;如果认定不该交这笔钱,饭店完全可以置之不理,甚至起诉城管。与此同时,如果有权威部门或人大代表、独立第三方民间组织介入,就此事定调立论,大约能给全国各地尤其是中小城市此类模糊地带提供解决方案借鉴。民间组织可以不成熟,环卫、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所难辞。
 
  大家总听说过新加坡鞭刑?如果这种事发生在中国,大家的第一念头是“躲猫猫”吧?但中国人去新加坡却是极守规矩的,因为“好汉不吃眼前亏”,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,就会清楚自己不能做什么能做什么,当地执法人员也不会手软或心存愧疚、恶从胆生。还有,那里没有城管——这本身就是个尴尬的存在。
 
  是否交垃圾处理费,未尝跟社会重视程度无关。当今社会的清洁环卫工被人忽视处不胜枚举,而1959年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与掏粪工握手,“我们只是革命分工不同”。一个现代城市,没有垃圾处理安排是无法想象的,半月必沦陷,至于是否以单收垃圾处理费以及如何、由谁收取等,则可以广泛讨论。
 
  不要演戏,不必迁就。
 
  让商家合法经营,认真对待城市环境,才能真正重视顾客。让城管为美化市容市貌而工作,用心对待摊贩,才能真正服务市民并促进营商与消费环境。更好的社会及政府机制是:让商店有不缴纳乱摊派垃圾处理费的自由,有共同参与建设和缴纳必要垃圾处理费的自觉与敬畏。(联商网特约评论。新浪微博@零售评论员林尚玉 。个人博客长亭外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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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国童

林国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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